華能集團終止收購協鑫新能源控股權 轉為收購資產
日期:2019-09-27
據悉,近日保利協鑫能源及協鑫新能源聯合公布,先前保利協鑫附屬杰泰環球有限公司與中國華能集團附屬公司中國華能集團香港有限公司訂立合作意向協議,內容有關可能出售協鑫新能源股本中97.27億股普通股,占協鑫新能源全部已發行股本約51.00%。
由于杰泰及潛在買方通過多輪的友好協商后仍無法就可能交易達成正式協議,因此于2019年11月18日,杰泰及潛在買方共同商定終止于2019年6月3日訂立的合作意向協議約定的合作。
由于潛在買方的控股公司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決定調整交易方案為收購協鑫新能源及其附屬公司的中國資產,因此中國華能及協鑫新能源開展合作框架協議項下進行的交易。保利協鑫及協鑫新能源各自的董事會認為,終止不會對保利協鑫及協鑫新能源的財務及經營狀況造成重大不利影響。就收購守則而言,要約期已于本聯合公告日期當日結束。
于2019年11月18日,協鑫新能源與中國華能訂立合作框架協議,內容有關協鑫新能源出售位于中國的若干光伏電站;或協鑫新能源集團的若干負責經營該等電站的項目公司予中國華能或其指定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