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電消納新政攻壘
歷經漫長博弈,中國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市場與存量利益間的暗戰,似乎終于等來了破局性的頂層決策。
5月10日,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的通知》(發改能源〔2019〕807號,以下簡稱“807號文”),這一紙文件背后,是國內電力能源消費利益方十年來對峙抗衡的縮影。
“807號文”確定了各省級區域的可再生能源電量在電力消費中的占比目標,即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明確了政府部門、電網企業、各類市場主體的責任。
在實施路徑上,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作為牽頭承擔者落實責任,售電企業和電力用戶則協同承擔消納責任,電網企業承擔經營區消納責任權重實施的組織責任。
“正式頒布后,目前沒有收到顛覆性的反饋意見。”正式文件發布后,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發展中心副主任陶冶接受《能源》采訪時長舒一口氣。
作為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政策的直接參與者,陶冶說,在過去一年的三次征求意見稿中,每次收到的反饋意見匯總都超過300頁。
相比去年3月國家能源局下發的“配額制”意見稿,“807號文”的矛頭直指可再生能源電力的消納舊疾。盡管近年棄水、棄風、棄光問題得到很大緩解,但消納問題仍然沒有根本的解決辦法。
按照文件規劃,到2020年和2030年,國內非化石能源實現分別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15%和20%的目標。
公開數據顯示,2018年,我國非化石能源消費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為14.3%,實現2020年的發展目標并非難事。但是從中長期來看,要實現2030年非化石能源實現分別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20%的階段目標仍充滿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