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征求2021-2030年各省風光消納責任權重意見
日期:2021-02-22
在2021年開年之際,為貫徹國家能源戰略規劃與推進“碳中和“目標實現,國家能源局下發了《關于征求2021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和2022—2030年預期目標建議的函》,明確了達成2030年非化石能源的目標與路徑。
根據文件,2030年全國統一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為40%,其中非水電電力消納責任權重為25.9%,據測算,這一目標大概相當于16億千瓦左右,具體還需要視風電、光伏裝機配比而定。與之對應的2021年非水目標為12.7%,此后逐年提升約1.47個百分點。
同時實行雙消納雙考核,壓實風電太陽能發電發展責任,對各省級行政區域分別設置總量和非水電兩類消納責任權重,且兩類權重均應逐年提高至少不降低。